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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5-05-11 09:14:03瀏覽:647
國土資源部近日印發關于取消“整裝勘查區設置審批”和“整裝勘查實施方案審批”后有關事項的通知稱,國土資源部不再審批新設整裝勘查區和整裝勘查實施方案。
通知指出,2013年以來,國務院陸續取消了“整裝勘查區設置審批”、“整裝勘查實施方案審批”和“礦業權投放計劃審批”等三項審批事項。新設和調整整裝勘查區(包括退出和調整范圍)由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國土資源部礦產勘查辦公室根據工作進展協商確定后,納入《找礦突破戰略行動總體方案》。
通知明確,整裝勘查實施方案由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和實施,并報送國土資源部礦產勘查技術指導中心。實施方案中不再編制礦業權設置方案和礦業權投放計劃。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國土資源部礦產勘查技術指導中心要積極組織力量加強方案實施過程中的監督和巡回指導,嚴格執行整裝勘查區半年報和年報制度,根據工作進展適時修編實施方案,發現問題及時報國土資源部。
通知還指出,《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快推進整裝勘查實現找礦重大突破的通知》中關于“整裝勘查區設置審批”和“整裝勘查實施方案審批”的規定不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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