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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4-12-08 08:57:16瀏覽:762
日前,山西省財政廳撥付5.1億元資金,用于解決7771戶采煤“沉陷區(qū)”居民搬遷安置工作。這意味著中國產煤大省山西加快推進采煤“沉陷區(qū)”治理工作。
山西60多年來累計共采煤約150億噸,由此產生大量采煤“沉陷區(qū)”。山西省發(fā)改委數據顯示,山西因采煤造成的采空區(qū)面積約為5000平方公里,其中沉陷區(qū)面積約3000平方公里,受影響人口約230萬。
山西省發(fā)改委地區(qū)處調研員張元壁介紹說,采煤沉陷區(qū)給當地群眾生產生活造成很大影響,僅2002年至2006年,山西就發(fā)生地質災害362起,死亡151人,其中因采礦引發(fā)的地質災害占到了70%。
為此,山西省從2008年開始實施采煤沉陷區(qū)治理,按照“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依托當地煤礦對部分群眾進行搬遷。但由于有些煤礦多次易主,治理主體缺失,導致很多地質重災村的治理工作久拖不決。
今年,山西啟動了新一輪采煤沉陷區(qū)治理工作,計劃在2020年底以前完成1351個地質重災村、65.5萬人的易地搬遷工作,并將對110多萬人的危房進行加固和改造,從而基本解決現(xiàn)有采煤沉陷區(qū)受災群眾的安居問題。
山西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為減輕搬遷群眾的經濟負擔,山西此輪地質災害治理搬遷工作所需資金主要由各級政府承擔。其中省級承擔50%、市級20%、縣級20%,個人僅承擔10%。
目前,山西省改善農村人居環(huán)境領導小組辦公室已經要求各市、縣盡快按照比例落實配套資金,主動向當地政府申請規(guī)劃編制、土地復墾和動員宣傳等工作經費,并協(xié)調落實好搬遷新村的基礎設施建設,安排好公共服務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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